据“女童保护”统计,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性侵儿童(14岁以下)案例433起,熟人作案300起。易于接触儿童职业的从业者,如教师、校车司机、学校厨师、幼儿园工作人员、保安、舞蹈团成员等,全年98起占总数22.12%。
2013年,两高等部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时,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。
《北京市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打印不便民 官方回应》李莹认为,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,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,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。“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,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,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,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。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。”




